[Cloud Computing]雲端觀點,Cloud service back on-premise
IDC較新的雲端運算報告:Cloud Computing 2010 . An IDC Update
針對舊報告的內容可以參考我之前寫過的一篇文章:[Cloud Computing]Cloud Computing資料
針對Benefits的部分,跟上次的報告內容沒太多差異:
Challenges的部分也差不多,但每一項的比例都有明顯上升,我自己認為這不見得是一件壞事,這應該代表的雲端運算的概念,已經愈來愈被大家所了解,而也因為了解,開始真正思考起這樣的營運模式,對自己會有甚麼樣的衝擊,因為我相信第一次的調查中,應該還有很多人並不能真的理解雲端運算,因此我認為這個數據的上升,對雲端運算的發展成熟是一個必經過程,但未來會不會很美好,都還很難說的。
另外這報告中有補了一項叫有意思的資訊,那就是對Vendor的需求,也就是說如果我今天想要使用雲端服務,我最在意的問題是那些,價格被列為第一個不意外,因為大家總說租賃雲端服務的初期成本會低於購買產品的價格(含軟體授權、硬體費用),如果做不到,那我還是用買的比較實在,價格上一定會是很重要的考量;第二點是SLA,如果我租賃了雲上的服務,我們最怕的就是系統掛了、網路斷了、效能不好,因此Vendor要提出一份SLA,告知我它會保證系統掛了會在五分鐘內回覆、網路斷了會在3分鐘內切換到另一個Data Center繼續處理、效能會保證同一時間會有5個CPU資源提供給你做運算等等,Vendor若不能提供合理且有競爭力的SLA,那就很容易失去競爭力了。
在Vendor這一塊,有一項『Option to move ‘cloud’offerings back on premise』,這一點跟Challenges中的『Bring back in-house may be difficult』相呼應,能不能把雲上的服務移回自己的intranet中使用也是使用者很在意的點,或許大家會覺得奇怪,既然選擇了使用雲端服務,為什麼還要考慮移回自己家裏呢?
主要原因還是在於使用雲端服務的動機與使用族群特性,企業小、企業流程不確定、在發展初期需求不明確等等原因,而當這些原因不再成立時,使用者開始希望能將這些服務移回自己家中,不再使用租賃方式,而改用買斷方式來取得這些應用功能。
以使用者角度來看,這種需求是很理所當然的,但在站Vendor的角度,卻是讓人很頭大的,兩種不同的Service model,彼此之間還可能有競合關係,模式上會變得更加複雜,但也可能是Vendor不得不面對的一個環節了。
游舒帆 (gipi) 探索原力Co-founder,曾任TutorABC協理與鼎新電腦總監,並曾獲選兩屆微軟最有價值專家 ( MVP ),離開職場後創辦探索原力,致力於協助青少年培養面對未來的能力。認為教育與組織育才其實息息相關,都是在為未來儲備能量,2018年起成立為期一年的專題課程《職涯躍升的關鍵24堂課》,為培養台灣未來的領袖而努力。 |